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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肃纪,从节点和小事抓起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23 09:32:11 浏览次数: 【字体:

正风肃纪,从节点和小事抓起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7-10-23

  记者:十九大报告提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您认为,下一步应怎样继续从严从实抓作风?

  任建华代表(山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今年1月18日,全国首个监察委员会——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成立。到3月30日,山西成为首个建立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的试点省份,基本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试点工作有力推动了山西政治生态的改善,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同时,持续保持了反腐败高压态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正在形成。

  孙新阳代表(江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我们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紧盯节点,聚焦隐形变异“四风”,开展精准监督。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集中整治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出入“一桌餐”场所,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创新监管机制,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破解“四风”顽疾。

  汪诚代表(辽宁省辽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一方面,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改进作风、压缩会议文件、规范津补贴发放等作出细致规定,让党员干部有规可循。另一方面,严格监督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重点问题,坚持节前警示提醒,节中明察暗访,节后通报曝光。还要继续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并发动群众进行监督,畅通举报渠道。

  记者:如何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孙新阳代表(江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应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常”“长”二字,牢牢把握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四风”问题一寸不让。尤其应紧盯隐形变种新动向,对“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并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还应该加强纪律教育,大力宣传党内法规政策,特别应深刻剖析、系统整理违纪党员干部典型案件,充分利用违纪党员干部忏悔录,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汪诚代表(辽宁省辽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应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加强对遵守党章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充分发挥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对原则性问题早打招呼,咬耳扯袖。应综合运用好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不同方式,让戒尺常悬头顶,警钟长鸣于耳,纪律真正生发威力。

  张爱红代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委副书记、区长):一方面,刚性的学习制度不可或缺。应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领导干部带头学、率先学,重点行业、关键岗位深入学、反复学。另一方面,严格检查监督机制,把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情有可原、不搞变相处理,紧盯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加大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力度,坚持有违必处,有案必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记者 何 勇 周亚军 王锦涛 孙 超 胡婧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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