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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知之明是一剂良药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14 09:02:06 浏览次数: 【字体:

自知之明是一剂良药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摘要:腐败行为产生的思想根源,多种多样也因人而异。其中比较典型的一种,是不能正确认识自己。

腐败行为产生的思想根源,多种多样也因人而异。比较典型的一种,是不能正确认识自己。

比如,有的人官欲难填,虽然提升不慢、职级不低,欲望却日益膨胀。一旦仕途受阻、升官无望,就在堕落的道路上快速下滑:放浪形骸,聚财敛物,醇酒妇人,醉生梦死……这绝非个案,很值得分析。

因某一次不被提拔,为何就感到“官场失意”?又为何因此而放纵甚至堕落?这可能是一种“心魔”——

其一,“总觉得别人对不起他”。自我感觉和客观实际有些许误差,可以理解;但如果差距太大,就是问题。比如,在众人看来,有的人其职务远比能力高,但这类人永远觉得官小,不停“要官”。不给,就觉得是组织和领导亏待,比窦娥还冤。举凡这种高傲自负且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稍有不遂意就会走向另一个极端:“既然升官无望,何不大捞一把”。

其二,“总觉得别人离不了他”。干部的提升当然不会无缘无故,大概总是有些本事吧;但,是不是像自己所想的那样“舍我其谁”、不可或缺、独一无二?显然不是,当然不是。然而,有的人就这样荒唐可笑,把个人的能力、作用、影响想得过高、过大、过重。这种偏执让人产生一种幻觉:“能臣干吏”可以任性,不论犯多大错误,组织和领导还得求着、靠着、哄着:“人才呀,离不开呀!”

其三,“总觉得别人惹不起他”。官当大了,把谦虚谨慎抛到脑后,会使人变得“不知天高地厚”。若说违法乱纪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懂法,个别的可能有;但绝大多数是根本就没有把纪律和法律放在眼里。什么这个“不准”,那个“不能”,在我这“一亩三分地”,我就准了,我就干了,其奈我何?

以成绩自诩,以能臣自居,以权势自恃,必然会蔑视纪律、藐视法律。当年伏法的刘青山、张子善是这样,今天的腐败分子尤其是“老虎”们也同样如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不仅是领导干部的基本修养,也当然是拒腐防变的一剂良药。

“领导”者,大政方针拍板定事之岗位。在管理体系中,纪律和规矩最显著特征是下级服从上级。大事小情,总要有人一锤定音。这并非是个人有什么特殊,而是受托管理地方、部门和单位事务。如此浅显易懂的道理,有些政治信念缺失、眼光短浅的人,往往一辈子不明就里:他们把对岗位的尊重看成是对个人的崇拜,把对组织的服从看成是对自己的畏惧,把对工作的肯定看成是对自己的赞美……而把组织上惩前毖后的批评看成是软弱可欺,把重在挽救的善意理解成“谁也惹不起”。

正像,有的腐败分子“胆大包天”得实在让人难理解、看不懂:难道可以“捅破天”的窝案串案真的能够遁地无形吗?难道百万千万甚至上亿金钱真的可以人间蒸发吗?难道一句“又不是我一人这样干”就会把纪律与法律吓得不敢吱声吗?又难道惩治了所谓“能臣”式贪官,经济发展就停滞了,群众生活就没法改善了吗?

哪里有这回事啊!

真实的情况是:职务不论尊卑,为官一任理应造福一方,所以勤勉工作,都是本分,没人欠你的;能力不论高低,尽职尽责方为可贵,所以功劳苦劳,让人评说,不要自吹自擂;权力不论大小,都是人民委托国家授予,所以不可公权私用,更不可无法无天,还是要有点自知之明。

经常这样想,或许能让人有点清醒,至少不会陷入致命的迷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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