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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国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 录取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26 09:45:2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录取方案》精神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

报考国学院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提交材料合格的考生。

二、我院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计划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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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安排

1、时间安排

202212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复试秘书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若未接到电话请主动与学院联系,电话为02865489493

2、面试形式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主平台统一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需在学信网系统缴纳复试费120元。考生122610点前需提前电脑登录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进行注册,手机下载手机端软件并熟悉软件使用。网络远程复试要求采用“双机位”,考生须提前按要求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软件设备,复试前按学院要求认真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同时请提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并注册账号(若软件出现崩溃等紧急情况,将使用腾讯会议作为备选平台)。考生应当确保网络良好能充分满足复试需要。使用宽带网络的,需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任两种网络条件, 确保设备电量充足,路由器等网络设备工作正常,资费充足;使用移动网络的,应确保流量充足。手机设置为“免打扰模式”,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讯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应保持电话(报名时研招网预留电话)通畅,按工作人员指令执行。考生网络与设备等个人原因未能联系或未能完成考核,由考生个人负责。考生进行复试准备确有困难需要提供帮助的,请及时与学院联系。我院一律通过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国学院官网等官方渠道发布的复试相关信息,一经发布,均视为送达,因考生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核内容与成绩评定

1、考核原则及成绩构成

考核分为导师对考生提交材料的审核和面试考核两部分,任一部分成绩低于60分均不得录取。

考生总成绩=导师审核成绩*50%+成果成绩*20%+复试考核成绩*30%(导师审核成绩和复试考核成绩中任一项成绩低于60分均不得录取)

导师审核成绩:导师对考生提交材料审核并给出材料审查的百分制成绩。

成果成绩:满分为100分。提交资料认定时间为20181月1日-202212月13日,材料均需提供各类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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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取。其中英语成绩占20%,综合成绩占80%。英语成绩为百分制,包括英语证书成绩及英文问答成绩。学生提供的证书符合CET-6成绩≥425分/提供六级合格证书/托福(TOEFL)成绩≥85分/雅思(IELTS)成绩≥6.0/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即可获得基础分50,面试英语成绩进行加分,最终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80%。包含思想政治、专业基础知识、科研思维能力等。每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其中PPT介绍20分钟以内,包括学生基本情况,硕士阶段科研情况,博士就读计划三个部分;专家提问及考生回答10分钟)。

2、面试考核组织

学院须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复试面试专家小组,专家小组不少于五人(均为高级职称),设组长1人,秘书1人(应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学院交研究生院妥善保存一年

 五、录取及公示

学院按照考核总成绩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录取工作。依据考核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分数由高至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当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导师成果审核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导师成果审核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面试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考生需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以内提交本人的体检报告。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教学[2003]3 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

、监督

 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招生纪律,严禁违纪违规行为,杜绝招生领域的一切腐败行为。学院纪检小组对复试及录取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028-65489493,咨询电话028-65489493。考生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

八、其它安排

1、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完成,每名录取考生需提交就读确认书和档案。未提交者一律不予录取。

2、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完成,拟录取非应届生20235月30日前需将个人全部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应届生20235月30日前须提供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并在入学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无法按期办理手续者,我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未尽事宜以按《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学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所有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成都中医药大学国学院

                                      20221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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