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管理办法》(成中医校〔2023〕11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成都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学业警示名单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名单请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3月13日-17日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纪委反映(地点:弘景楼4号楼310,电话:028-61800138)。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公共卫生学院学业警示认定名单202503131014207486.xlsx
公共卫生学院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