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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06 14:16:0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分党委、党总支,党委各部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激励基层党组织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在双一流建设中勇于奋进,建功立业,在全校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学校党委决定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之际,评选表彰2018—2019年度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根据《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我校各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隶属于我校的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学校党委职能部门和党政合署部门人员,以及党支部委员以上党务干部。校级领导干部不作为评选对象。

二、名额分配

此次评选表彰先进党组织25个,其中分党委、党总支3个,党支部22个(在职教职工党支部12个,离退休党支部2个,学生党支部8个)。

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50名,其中学生党员不少于16名(含本科生、研究生,其中临床医学院、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评选的研究生党员不少于学院学生党员表彰分配名额的50%)。

评选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35名,其中包含优秀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10名,名额单列。

评选的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中,中层领导干部不超过优秀个人总名额的10%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

1、基层党委、党总支做到“五个到位”。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到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有效宣传贯彻执行,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强,议事决策水平高。政治把关作用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重大办学问题上把好政治关。思想政治工作到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教风学风建设成效显著。基层组织制度执行到位,对师生党支部工作指导推动到位,基层组织设置合理、按期换届,党内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师生党支部书记选优配强,发展党员工作成效明显。推动改革发展到位,党的建设和“双一流”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和维稳工作体系建设有机融合,切实推动学校发展,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业绩突出。

2、基层党支部做到“七个有力”。教育党员有力,坚持“三会一课”基本制度,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党日严格规范。管理党员有力,党员发展、党员培训、党籍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怀帮扶等工作扎实有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监督党员有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规守纪及时到位。组织师生有力,最大限度地把师生组织起来,引领带动师生投入中心工作的动员力、实效性强。宣传师生有力,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及时到位。凝聚师生有力,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有机融入教师教学科研、学生学习生活。服务师生有力,常态化了解师生困难诉求、倾听师生意见建议,帮扶机制健全有效。

  (二)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2、带头服务师生,作风优良。教师党员带头教书育人、带头科研创新、带头治病救人、带头关爱指导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机关党员带头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师生满意度高;学生党员带头弘扬良好的学风、校风,带头刻苦钻研,带头服务社会和群众,师生公认度高。

3、带头争创佳绩,成效显著。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贯彻校党政工作部署,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教职工党员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等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学生党员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优秀,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学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近三年来,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社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务工作者必须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热爱党务工作,履行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从严治党战略,准确把握党建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熟悉基层党务工作,有较丰富的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以改革创新精神努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较好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成效突出。

2、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坚决执行学校党委决议部署,工作深入扎实,敢于迎难而上,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善于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一般应在党务岗位工作满1周年;近2年来,至少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在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评定为“好”;所负责的基层党组织或党务部门过去一年没有违纪违规人员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4“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还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师德高尚,敬业爱生,群众威信和组织评价好;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实践应用等方面业绩突出,入选国家人才项目,或为学校相关学科带头人;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得到师生的普遍认可和信任。

四、   推荐评选的原则、办法、程序和要求

(一)原则。

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标准,从严掌握;实事求是,民主评选,突显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评出学习榜样;表彰对象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要评选出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

(二)程序。

1、推荐。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

2、考察。以分党委、党总支为单位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同级纪检组织意见。经考察合格后,向学校党委提出建议表彰对象。

3、审核。党委组织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向学校纪委征求其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对党员领导干部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确定拟表彰对象。

4、公示。学校党委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决定。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三)工作安排和步骤。
   
各分党委、党总支负责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工作。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召开本级委员会扩大会议(扩大至党支部书记)或党员大会,传达学校党委文件,对评选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组织评选。

1、评选先进党组织。各分党委、党委在本党委、总支范围内推荐先进党组织,填写《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先进党组织登记表》(附件2),撰写1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将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于530日前报组织部审核并组织复审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在认真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基础上进行评选推荐。各分党委、党总支严格审查党支部推荐人选,按照分配名额,集体审定,并向同级纪检组织征求推荐人选党风廉政意见,于530前将建议表彰对象的登记表(先进事迹材料800字左右)、党风廉政意见表(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优秀党务工作者中的“双带头人”各分党委、党总支推荐人数不超过两人,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复审评选。推荐人选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把关。要坚持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实事求是的原则,增加透明度,按照条件和工作程序,反复筛选,严格考核,集体审定,保证质量,不搞平衡照顾,防止虚假和拔高。真正把那些广大党员、群众拥护、公认,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评选过程中要注意代表性,注重评选在一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所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

2、各分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办法组织,使评选的过程成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过程、成为创先争优的过程、成为传递正能量的过程,引导各级党员干部一心为民、干在实处,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在全校营造敬业奉献、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五、表彰方式

七一前夕,由学校党委对受表彰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作出表彰决定,召开表彰大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党委宣传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

有关评选表彰的文件、表格下载及公示情况可从党委组织部网页上下载,要求报送的电子文档可发送到组织部姚晓琳OA邮箱,联系电话61800052

 

附件1.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名额分配表[DOC格式]附件

2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先进党组织登记表[DOC格式]附件

3.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登记[DOC格式]附件

4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DOC格式]附件

5.成都中医药大学党风廉政意见表[DOC格式]附件

6.2018-2019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汇总表[XLSX格式]附件

 

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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